1.1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义城路(上海路-泉州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包河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义城路(上海路一福建路)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发改字【2025】43号
1.4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方兴置业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义城路(上海路-泉州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建设规模:义城路(上海路-泉州路)段,东起上海路,西至泉州路,长约345米,规划为城市支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泉州路到方兴置业C地块大门约140米,因考虑7号线一期规划新增车站在义城路,避免地铁站道路恢复与该路段存在重复建设,泉州路到方兴置业C地块大门拟采用临时便道形式,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为满足C地块首开,需2025年7月通车)
2.7合同估算价:2356.98万元
2.8计划工期:6历天
2.9招标范围:前期工程部分(包含负责或配合管线迁改及保护、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绿化迁改及恢复、涉轨保护等工作),其中绿化工程概算约25.34万元;土建施工部分(包括设计施工图明确的主路和辅路(含人行道)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电力土建、综合管线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其中包含泉州路至方兴置业C地块大门处临时便道);验收、移交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
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此业绩中须包含道路绿化施工内容。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05月0
至投标截止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5年05月2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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