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银行信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且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6月至投标截止
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注册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社保的,提供注册地社保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备注:如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5月
至2025年05月1
,每天
9:00至12:0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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