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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高分子复合材料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4-30 高分子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8-

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高分子复合材料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3,9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3,9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2

台式pH计

1

 

3

实验室超纯水机

1

 

4

变速涡旋混匀仪

1

 

5

凝胶成像仪

1

 

6

基础电泳仪电源

1

 

7

小型转膜槽

1

 

8

小型垂直电泳槽

1

 

9

旋转流变仪

1

 

10

(拉力)力学试验机

1

 

11

旋转蒸发器

1

 

12

低温冷却液循环泵

1

 

13

循环水式真空泵

1

 

14

双工位手套箱

1

 

15

防爆冰箱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投标函》中进行相关申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5月0至2025年05月0,每天08:30:00至12:00:00,12:00:00至17:3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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