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黄河之滨第七季百日音乐展演项目
2、采购内容:2025年黄河之滨第七季百日音乐展演,计划于2025年5月1至10月
晚19:30-21:30开展665场常态化演出(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活动地点:共5处,其中直播舞台2处(亲水平台舞台、金城关文化旅游街区舞台),演出舞台3处(云峰西舞台、音乐厅舞台、规划馆舞台)。
4、活动期限:2025年5月1至10月
5、预算金额:98.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20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2025年5月
至2025年05月1
(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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