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4月
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中粮油脂大连饲料蛋白加工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粮油脂(大连)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中粮油脂大连饲料蛋白加工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理位置: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北良港内北良边防东100米中粮油脂(大连)有限公司
项目工期:20 12月 1 日至 2025年 9月 3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造价:约0.33亿元。
项目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共划分1个包件,共7600m³。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2-200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
给予充分理解。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运距要求:为保证混凝土浇筑的时效性y以及混凝土的质量和使用效果,投标人商混站运距须在30KM以内,如超出范围供应商混凝土质量出现一切质量问题造成后果均有供应商承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