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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航院海盐项目隔离防护工程材料采购202501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1 材料   防护工程   工程材料  

公告截止:2025-05-06 18:00:00

海盐县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海盐县千亩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隔离防护工程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水质强化净化工程、生态围隔、微地形改造工程、荡区种植工程及智慧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隔离防护工程所需的镀锌方管、螺旋地桩、刀片刺绳防护围网成品、镀锌钢管,仿生水草及生态围隔制作所需的镀锌钢管。详细数量、具体规格、使用部位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2.3供货周期:暂定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至投标截止,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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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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