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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东区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6 配套基础设施   河北廊坊   廊坊广阳  
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东区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东区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廊广发改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 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8121.1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5649.1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74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网约3121米,雨水管网约4135米、雨水支管约1651米、雨水泵站1座,污水管网约3967米,再生水管网约1915米,热力管网约2829米,电力管网约3021米,通信管网约2841米;照明灯杆约135基、照明电缆及引线约14537米、箱变1座并同时配套道路约2425米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内,涉及路段兴运道(敬业路-双业路)、兴业道(新业路-双业路)、敬业路(光明东道-兴业道)。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图设计、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812.32万元(壹亿伍仟捌佰壹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含税价);其中工程费限额15649.1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限额163.17万元。 2.3 计划工期:2025年6月1至20212月3,总工期565天(含设计周期);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备注:响应大气治理因素造成工期顺延的情形需以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风险,实际开工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道桥专业或其他相近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④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结束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⑤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具备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电子证书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财务要求:具有2023或20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1.6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 监理业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7其他要求:①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④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④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⑤其他: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⑦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⑧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6 09:00 至 2025-05-12 17:00 (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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