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结构、人行桥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共新建两个油气化工泊位,包括1个1万吨级液体化学品及油品泊位(206#)、1个1万吨级液化烃泊位(207#)。码头长度198m,结构形式为突堤式,泊位总长度396m。码头设计吞吐量1399万吨/年,其中液化烃55万吨/年,液体化学品及油品84.9万吨/年。码头设计通过能力158万吨/年。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中岛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XX材料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码头管架 |
Q355B |
t |
332.29 |
|
2 |
镀锌钢格板 |
8mm厚度 |
t |
31.99 |
|
3 |
钢结构栏杆 |
316L |
t |
13.3 |
|
4 |
护栏板 |
4320*310*3.0 |
m |
350 |
|
5 |
人行桥 |
Q355B |
t |
55 |
|
6 |
栏 杆 |
316L |
t |
7.6 |
|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
2.4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E信通、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等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3 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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