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人: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3.项目编号:XMCS-FZ(招)2025003-8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最低限价(元): 1800元/吨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低限价(元/吨)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械报废项目(第四次招标) |
约30吨 |
1800 |
吨 |
工业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对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职中标成交”违法情形,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资格承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 5 月 7 日]至[2025年 5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每天
9:00至12:00,
14:3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