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南中心工程备品备件项目。
1.2采购范围: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灯湖东路16号人保大厦提供备品备件服务;本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货物。
1.5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1.6实施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灯湖东路16号人保大厦。
1.7项目预算:约25万元(含税)。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之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当天日期,具体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公章。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方式
3.1本项目实行邮件发出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发出纸质文件。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征集内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联系人邮箱。报名资料如下: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2025年5月
至2025年5月13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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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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