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制造车间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4-G040)
一、招标条件
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制造车间建设工程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5.36亩,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建一座综合厂房及配套设施。采用智能高分子材料工艺,将现代物流引入到传统生产工艺中,实现工厂自动化、信息化,形成一条从原材料入库到产成品出库的智能解决方案,全力打
造高端、智能、绿色的示范项目。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制造车间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需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同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或以上(201月
起至今任意12个月)社保证明。
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需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或以上(201月
起至今任意12个月)社保证明.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技术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需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及以上(201月
起至今任意12个月)社保证明。
6.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录入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陕西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5年5月
到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