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四电工程甲供物资(互感器)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7 互感器   甲供物资   甲供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0〕65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徽省皖北城际阜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省皖北城际阜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徽省境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线路起自阜阳西站,经亳州市利辛县、蒙城县,止于拟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铁路双堆集站,正线全长142.5公里,阜阳至蚌埠联络线左线长4.67公里、右线长4.09公里。全线设车站5座,其中新建车站2座,预留车站1座。项目总投资约225亿元。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km/h。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四电工程甲供物资(互感器)采购,包含物资需求一览表内互感器的生产、供货任务,具体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2.2.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具体详见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2.2.3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束。具体根据施工工期安排,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其他说明

2.3.1项目名称: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四电工程甲供物资(互感器)采购

2.3.2招标编号:202

2.3.3项目预算:660万元。

2.3.4招标类别:工程货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物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须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电压互感器: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0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2)电流互感器: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0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3或2022-24)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亏损。

3.1.4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简称国铁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所供应的产品若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招标人保留向行业主管部门、国家铁路企业、质量监督机构、社会公共媒介等进行问题报送或通报的权利,我方无异议。(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5年5月210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