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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0 食堂食材   食材   郯城  
    项目名称: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限价:135万元   

标包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A

监管大队食材供应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六个月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6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5万元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六个月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网站截图);(6)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5月1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23时59分(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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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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