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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5 监理   排水防涝   乌拉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已由乌拉盖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锡乌发改字〔2024〕1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拉盖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

2、建设地点: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

3、建设规模:(1)乌拉盖管理区西侧新建调蓄水池1座;(2)布设人行拱桥两座;(3)新建环路两条,共计1.59KM;(4)乌拉盖管理区西南侧连接排涝渠工程,总长度为308.875米。

4、计划投资:2965.9784万元,其中施工标段为2893.6375万元,监理标段为72万元。

5、计划工期:2025年06月2至2025年12月3,共计194个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8、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企业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2、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投标资格的;

5、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从而被有关部门暂停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6、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8、前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以及联合体牵头企业确认书,另外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10、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2025年05月1至投标截止(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2025年06月009时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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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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