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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城路(莲花路-发展大道)、花实路(莲花路—发展大道)和连心路(华城路—黄龙路)道路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5 道路工程   华城   道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城路(莲花路-发展大道)、花实路(莲花路—发展大道)和连心路(华城路—黄龙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望经投批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望城区望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望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城路(莲花路-发展大道)、花实路(莲花路—发展大道)和连心路(华城路—黄龙路)道路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开区铜官片区。

2.3建设规模:华城路(莲花路-发展大道)道路工程,路幅宽度26米,长度约750米;花实路(莲花路-发展大道)道路工程,路幅宽度30米,长度约797米;连心路(华城路-黄龙路)道路工程,路幅宽度26米,长度约358米。道路等级:花实路为次干路,连心路、华城路为支路;设计速度:花实路40km/h,连心路、华城路30km/h。

2.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为21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0000万元,预估服务费用约为166.8万元(其中可研费用预估为5万元、设计费用预估为131.8万元,勘察费用预估为3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

2.6招标范围:(1)可行性研究工作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相关批复。

(2)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等地勘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设计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报批、报建等服务配合工作)。含道路交叉口、深基坑、高边坡、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红线外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相关杆线迁移、绿带(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分期、分标段施工图;配合发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8,其中:

■方案设计:中标结果公告2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2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定4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设计期限以发包人统筹安排节点为准,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可研、勘察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95天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用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2)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顺序认定。(3)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由项目可研、勘察负责人兼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可研负责人(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兼任;(3)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100%可研设计任务的单位。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即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即:投标截止,下同)及开标为2025-6-6 09:00: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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