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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监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15 评估   水土保持   区域评估  
项目名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监测

预算编号: 0025-W000166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5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85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监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5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辩证统一、优化审批服务和提升监管效能协同推进,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流程,规范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和内容,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采购人计划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监测技术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符合《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沪财采〔2024〕12号)第17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5月1至2025年05月2,每天 00:00:00-12:00:00 ,12:00:00-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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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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