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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15 材料   原材料   泗洪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10.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折扣率80%,采购包2:折扣率87%。(本项目按投标折扣率报价、高于此折扣率作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冷冻食品、鲜禽、肉类、水产品、 蔬菜类、豆制品类提供采购及配送工作,预算210万元。

采购包2:米、面、油、奶制品、水果、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一次性用品提供采购及配送工作,预算90万元。

开标顺序:从采购包1到采购包2依次开标,即先开采购包1,后开采购包2。

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注:供应商可参加其中1个分包,也可以兼投兼中。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采购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采购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采购包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并承诺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食材,不涉及销售第三方产品(提供承诺函)。如涉及销售第三方产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并承诺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食材,不涉及销售第三方产品(提供承诺函)。如涉及销售第三方产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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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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