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乡镇路灯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1,888.1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乡镇路灯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51,888.1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乡镇路灯维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1,888.14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5年0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或20度财务报表,或 2025年0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乡镇路灯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乡镇路灯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详见响应承诺函)
(3)①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承装、承修类) 五级或以上资质;③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5月1
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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