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本企业注册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4)已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电网基建工程中参建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关于印发 2023 年度 35 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8 号)的资信考核要求,否则无资格参与响应。(参建过的供应商需提供对应年份的业绩及资信考核证明,未参建过的供应商除外)
注:考核结果以《关于印发 2023 年度 35 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8 号)中承包商累计平均扣分为准,按照《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月度考核管理办法》(Q/ND 20301 03 02—2016)5.9.2.1 规定“若当年承包商承建项目的平均扣分累计 N≥12 分,则该承包商为红灯状态,对其处以停止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基建工程投标及承接分包工程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六至十八个月(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决定可延长)(从处罚生效之日起计算)。”
5)参建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电网基建工程的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关于印发 2023 年度35 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8 号)的资信考核要求,否则无资格参与响应。(参建过的供应商需提供对应年份的业绩及资信考核证明,未参建过的除外)
注:考核结果以《关于印发 2023 年度 35 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8 号)中项目经理累计平均扣分为准,按照《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月度考核管理办法》(Q/ND 20301 03 02—2016)5.9.2.1 规定“若当年承包商同一个项目经理承建项目的平均扣分累计 N≥12 分,则该项目经理为红灯状态,由承包商更换项目经理,并对其处以停止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基建工程投标及承接分包工程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六至十八个月(情节严重的,经公司决定可延长)(从处罚生效之日起计算)。”
6)具有近三年(近三年是指 2022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至日)已建成投产的5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同类型输变电工程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
7)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8)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9)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11)响应供应商需承诺:供应商所参与标段如有外协外购相关产品,相关外协外购产品未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
17:00(北京
),……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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