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危旧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三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危旧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三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危旧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三期)监理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危旧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三期)监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次改造项目分别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禺7个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改造涉及5687套住房,总改造面积约138545.1719平方米,建设改造内容包括室内改造、房屋加固、强弱电改造、通风系统改造、管网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其中危旧房拆除翻建工程5264.7041平方米、房屋维修加固工程53708.7428平方米、房屋微改造工程79571.7250平方米。为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需委托专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工程立项及概算批复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前期工程(如前期建(构)筑物拆除、绿化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超前钻(如有)工程旁站监理、勘察旁站监理(如有)等)及各专业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约定):前期决策研究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档案移交、项目审计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预(结)算工程量、工程进度款、合同支付、变更台账)、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如有)、设备监造、装配式构件监造、钢结构监造、考古挖掘施工配合管理、周边文物建筑保护监管及方案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费用)以及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此外,中标单位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以及原有构筑物拆除、房屋安全鉴定、文物保护、文物挖掘、管线迁改情况跟进、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或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78.7637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甲 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注:(1)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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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
2025年5月1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
2025年6月1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 |
2025年6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