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交通集团2025年度员工帮助计划(EAP)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轨道交通集团2025年度员工帮助计划(EAP)项目。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项目概况:长春轨道交通集团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员工长期面临高强度工作压力(如行车安全、倒班作业、服务投诉等),心理健康问题可能影响安全生产效率及服务质量。为落实“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响应国家关于企业员工心理健康建设的政策要求,现计划引入专业EAP(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服务,系统性提升员工心理资本,构建心理安全型组织,实现“预防-干预-发展”三维目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心理测评模型构建、员工心理测评、入职心理健康评估、线上线下心理辅导、心理资本提升、全年心理健康宣传宣贯、危机公关应对等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EAP咨询师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或EAP相关资格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2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项及以上类似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月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
1月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至2025年0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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