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B
2、项目名称:河南省嵩县人民医院红外宫颈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河南省嵩县人民医院红外宫颈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
280000.00 |
280000.00 |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本项目为河南省嵩县人民医院红外宫颈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位于河南省嵩县人民医院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天内
8、质保期:三年
9、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必须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且公司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和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产品彩页。
(3)根据洛财购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于开标截止前应将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作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未能提供原件的,投标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5月2
至2025年05月2
,每日
9:00-11:30,
14:00-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