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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经开区、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经开区二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9 监理   排水防涝   防涝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东台市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5亩,项目道路起自东溱线,顺接现状东亭路,经月湖北,沿台先河西向南行进,跨越连心河后转向西,止于G204,与在建东兴高速东台西互通平交口衔接,路线全长约3910m,道路红线宽度 25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建设路基、桥梁、交通工程、景观绿化、照明及排水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30000万元。具体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本次设计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测量(含物探)、地质勘察、概预算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工作。

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进行勘察测绘,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2.1.3 合同估算价:约517万元 。

2.1.4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 6历天。

2.1.5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保证最终设计成果(方案及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2 招标范围:本公告共划分成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810002000102001001  

东兴高速连接线工程(东亭路南延)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为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测量(含物探)、地质勘察、概预算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1.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以来(合同签订为准),独立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1000万元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1.4 信誉要求

3.1.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且具有在投标人单位2020年1月以来(合同签订为准),主持设计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1000万元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2.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3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5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如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该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均不少于6个月)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部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简称“投标截止”)为2025年6月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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