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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县2024年灾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1 高标准农田   农田修复   凤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凤县20灾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77 万元,招标人为凤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田块整治工程:恢复永久基本农田 69.98 亩,其中灾毁高标准农田修复 68.64亩,恢复轻度水毁永久基本农田 1.34 亩;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提升 69.98 亩,采用增施生物有机肥并深翻。3、灌溉与排水工程:恢复水窖 124 座,全部为软体水窖;维修永生村拦河坝工程 1 处,白石铺村大口井工程 1 处,酒铺村管网工程 1 处,黄牛铺村大口井工程 1 处,石窑铺村大口井工程 1 处。4、田间道路工程:新修埋石混凝土挡土墙 550m,共计 16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凤县 2024 年灾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凤县 2024 年灾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 年度或 2022 年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5.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类似供水工程施工经验(附:近五年 2020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在建项目(以无在建承诺书为准);

6.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施工经验丰富,承担过供水工程技术负责人(附:近五年 2020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7.投标人在本工程拟投入的所有投标人员、管理人员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近一年内连续3 个月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10.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备注: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及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 2025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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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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