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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22 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开展农村大气环境、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工业废气、噪声、重型柴油货车尾气等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运用于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同时,协助业主完成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为确保监测任务和分区管控任务高效、及时响应,要求中标第三方公司提供驻场服务(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
2、须提供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社保缴纳凭证(投标单位提供近1个月(含及以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需包含被委托人));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5月2至2025年05月2,每天00:00至14:00,14: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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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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