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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5-2026年度支付业务系统维保第一次重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2 业务系统   信用社联合社   农村信用社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5-202度支付业务系统维保【第一次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QT

3、招标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5-202度支付业务系统维保【第一次重新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家。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区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1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及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过的一张增值税发票予以证明);

2、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2022-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尚未完成20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可依次向前递推一年;

4、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须提供承诺函);

5、2022年1月至今(以签约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支付类应用系统(至少包含农信银渠道支付类、人行渠道支付类和银联渠道支付类等3类系统维保)驻场维保,合作方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规模农信社或省级城市商业银行总行,须提供相应行采购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采购订单(包括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版原件现场远程查验,投标人须协助查验;

6、投标人承诺并实际到位的驻场人员(含项目经理)须至少包括12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其中银行业项目相关经验至少2年)。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简历、毕业证书、人员劳动合同及20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版原件备查,投标人须协助查验;

7、投标人承诺并实际到位的本维保人员熟练掌握JAVA语言和python语言等主流语言编程;熟练AIX和Linux基本操作;熟练应用Oracle和MySql数据库的编程技术;可灵活运用JSP和JavaScript和HTML和EL等表现层技术;熟练使用常见的WEB服务器中间件(包括但不限于Tomcat和WebLogic);熟练掌握XML语言、SVN和Log4j等;具有代码审查能力,能够对生产出现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独立的完成系统运维工作,投标人须提供本维保驻场人员技能要求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17时00分(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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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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