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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立新农场苏民路15号房屋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23 房屋维修工程   房屋维修   维修工程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江苏省立新农场苏民路15号房屋维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51.000206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立新农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510002.0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立新农场苏民路15号房屋维修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苏省立新农场苏民路15号房屋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

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

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

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省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

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要求无在手或在建工程);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 2025-05-23 09:00到2025-05-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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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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