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通讯及自动化调试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通讯及自动化调试技术服务采购,采购人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通讯及自动化调试技术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梅州市。
3.概算金额:240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给供应商作参考,最终实际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成交供应商实际获得的量进行承诺。
4.项目类别:二类。
5.采购分类:服务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达到1年时止。
9.框架协议结果适用范围:适用于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承接的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基建、营销、生产技改及迁改项目、日常维护及其它相关的通信及自动化项目,具体实施最终以发包人下达的任务为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13.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概算金额 |
最高报价费率 |
备注 |
1 |
裕发公司2025年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通讯及自动化调试技术服务采购 |
标包1 |
240 |
100% |
/ |
1.标包划分: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
2.服务区域范围: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蕉岭县、平远县、丰顺县、五华县。
3.服务内容及要求: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基建、营销、生产、技改及迁改工程的日常自动化设备维护、安装、调试及其它相关的通信及自动化项目维护、安装、调试。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具体分包项目以承包人下达的委托任务书为准。服务单位在每个工程项目提供服务时应制定相应的计划交由总包单位审核。每个项目工程施工必须根据总包单位的进度安排开展,每进行一项工作都须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1)自动化设备维护、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备、利旧设备的仓调+联调、配电房智能化改造、自愈投运、低压智能化加装、系统软件升级等具体实施以最终发包人下达的任务为准。
(2)其它相关的通信及自动化项目维护、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光缆及通信终端维护、自动化终端维护,DTU(站所终端)、FTU(馈线终端)、架空型故障指示器、电缆型故障指示器、智能网关及通信终端等装置本体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备,如取电PT、分列式电流互感器、二次接线、电操机构、辅助触点等运行维护工作。
4.工程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1)技术服务单位应按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实现达标投产,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制度,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2)技术服务单位人员要求:应派驻已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等具备资质的管理人员。
5.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报价费率见上表。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最高报价费率,低于工程成本的报价费率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否则将被否决。报价费率低于80%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价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以工程承包人委托任务应包含的费用为准。
6.其他要求:本项目集中采购,各企业按实际需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与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许可。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由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平台公司)集中采购,各企业按实际需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与结算。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5000-1000)×0.25%=10万元
(6000-5000)×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17.95*70%=12.56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开始获取:2025年05月23日12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2025年05月2
18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