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央储备粮农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电梯工程,采购人为中央储备粮农安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农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电梯工程
2.2项目概况:14座浅圆仓新建电梯1部(包括基础、井道、连廊等配套设施)
2.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4最高限价:564037元
2.5建设地点:吉林省农安县
2.6计划工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成交人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所提供的电梯产品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以上资质。(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对于新旧许可证书根据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3信誉要求:
注册后查看3.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6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谈判。
3.7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谈判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9投标人须承诺如下:承诺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承诺在谈判活动中不存在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情形;承诺不存在对项目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有关人员直接或变相行贿等违法违规情形,在评审前不与评审专家私下接触;承诺成交承建该项目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不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等与合同约定、响应文件一致;承诺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发布项目敏感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5月2
08时30分至2025年5月3
16时30分(北京
,下同)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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