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芦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因采购人另有安排或不可抗力因素,则合同终止,采购人不赔偿投标人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各方中小企业声明函,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若进行合同分包的,须提供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5月2
至2025年06月0
,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