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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5-27 福利   物业管理   物业  
项目名称:常州市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0.00万元/3年,13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常州市福利院为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本级唯一的综合型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始建于1949年底,与东坡公园隔河相望,座落于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中路118号,占地面积1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福利院承担着市区18周岁以上孤残儿童、“三无”人员政府供养和社会老人代养及医疗康复服务职责,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在切实履行好托底保障工作职能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次物业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卫生保洁、环境维护及管理,衣被等洗涤服务及管理,秩序维护管理及消防监控,其他相关服务及管理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为准。首次合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继续履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4.联合体协议(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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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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