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经与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海上安全保障服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
服务名称:海上安全保障服务
工程地点:山东半岛北部海域
服务内容包括:
序号 |
服务内容 |
1 |
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Ⅱ标段项目施工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灯浮标、AIS实体航标租赁、布设、维护、拆除、协助甲方完成临时标布放验收。 |
2 |
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Ⅱ标段项目施工期提供通航安全警戒、海上施工区安全监督、现场守护、海上文明施工监督、海上环境保护、海上防台防汛等服务降低施工潜在风险,保障作业安全。 |
2.2 招标工作内容
1.灯浮标、AIS实体航标租赁、布设、维护、拆除、协助甲方完成临时标布放验收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施工期航标配布方案;
2.投标人需提供不低于两艘专业警戒巡逻船满足通航安全警戒、海上施工区安全监督、现场守护、海上文明施工监督、海上环境保护、海上防台防汛等服务降低施工潜在风险,保障作业安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经营范围包含与招标相符的 相关内容,具有相关资质证书。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之后,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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