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生产运行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17.56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7.5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民航华北空管局生产运行中心食堂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四纬路25号,总面积约1384平方米,其中员工就餐区面积约754平方米,后厨面积约630平方米。招标人提供厨房、餐厅、炊具、工作台、桌椅、餐具等非消耗性设备、器材,以及食堂耗材(耗材仅限招标人提供部分,投标人自用的日常办公耗材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负责采购制作主食、菜品等所需的所有食材及调料,加工完成后向招标人一方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餐饮订餐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至202
11月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本项目食材采购费用部分有30%的份额(113.4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中小企业,同时这113.4万元的60%=68.04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小微企业】。
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时,必须按上述要求填写承诺函及分包意向书,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国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规定,本项目食材采购费用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的份额允许分包,除此以外内容不得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5月2
至 2025年06月0
,每天
9:00至12:00,
13:00至16: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