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制造中心底座及滁州卷烟厂应用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
2.招标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3.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含税)。
4.测试工期:协同制造中心项目验收前(拟于2025年9月3前验收)完成测评工作(具体视业务系统正式上线
、系统测评后的软件厂商的整改
)。
5.招标范围:对安徽中烟协同制造中心底座以及滁州卷烟厂协同制造应用进行测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软件测试能力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内)。
4.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测试类项目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万以上的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测评内容需包含至少一个三级及以上系统)。(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及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
6.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2025年05月3
17:00:00(北京
)
2.招标文件发售结束:2025年06月0
17:00:00(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