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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2025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第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5 运输   东海   海航  
项目名称:2025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第一批灯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1.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供货范围:

序号

器材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最高总限价(元)

1

钢制灯浮(深水浮)

φ1.8m

8

264000

2

钢制灯浮(浅水浮)

φ1.8m

10

350000

注: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税金(运费税费)、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二、供货质量:合格;质保期:3年。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两个月,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上级要求,本次供应商需是中小微企业。

(三)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0  至 2025年06月1,每天8: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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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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