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条件
雅安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雅安数字新城中央活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批准,现对雅安数字新城中央活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雅安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雅安经开区B-13地块沟渠配套整治及生态恢复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实施采购活动,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式
公开竞选(综合评比法)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设置中选供应商1名。由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实施的雅安数字新城中央活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雅安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雅安经开区B-13地块沟渠配套整治及生态恢复项目等2个项目已陆续进入审计结算阶段,为快速推进项目审计工作,采购人拟打捆采用公开竞选方式确定一家工程咨询造价中介机构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一审)工作。
2.2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雅安数字新城中央活力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雅安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一雅安经开区B-13地块沟渠配套整治及生态恢复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见公开竞选文件第二章)。
2.3服务期限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完整的送审资料后,应及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审计,原则上按照500万元以下项目20天,500万元及以上项目30天,2000万元及以上项目40天,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不低于60天的规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不含补充资料和审计协调)。
2.4服务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如下:按第二章采购需求“质量要求”执行。
2.6采购预算:45.58万元(☑含税□不含税)(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
注:以上采购预算金额仅为本次所涉项目的基本费采购预算金额,本采购范围内的项目效益费按固定费率3%另行计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如在本项目中中选须承诺不得再参与已取得项目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8)已取得本次项目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公开竞选文件的获取
5.1获取:从 2025年06月 0
9:00时起 2025 年06月 12 日17:00时止(北京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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