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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圩村20组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5 道路维修工程   道路维修   维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大圩村20组道路维修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张大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1.2建设规模:张大圩村20组道路维修工程,维修路段长83.5米,宽3.5米,拆除原破损路面,基础加固、压实,浇筑混凝土0.15米厚。

2.1.3工期要求:2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张大圩村20组道路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限价:4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4投标人须注意事项:

2.4.1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2.4.2中标人中标后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2.4.3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应和岸边居民房屋、围墙等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如施工过程中造成居民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坍塌、破损,中标人负责把坍塌、破损的房屋、围墙恢等建筑物复原样,因此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3.  投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

3.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另外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 公告上网之日起至 2025 年06月110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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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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