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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路消防站伙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05 定点采购   消防站   伙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瑞昌路消防站伙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3845.00元

最高限价:643845.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ZKTY-2025-063

瑞昌路消防站伙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643845.00元

643845.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瑞昌路消防站伙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食堂供餐食材及辅料采购,提供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调味品、粮油类、水果、水产品等食材,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金额经采购人确认后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5.4、服务期限:1年,采购人有权根据履约评价情况终止或续签(最多续签1次,1次续签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采购政策;

9、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同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6、参与食材配送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截图,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失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2025年6月至2025年6月1,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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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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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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