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锅炉干灰运输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4-GF23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锅炉干灰运输处置项目,招标编号DYZB2025-4-GF231,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印发《榆林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五十二项攻坚行动方案》、《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严格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环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我公司环评要求,需确定一家具有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锅炉灰进行干法装车、及时清运、综合利用处置,产灰装置为3台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根据设计正常运行工况产灰量为10t/h,服务单位需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项目预估数量为78000吨/年。
招标范围:委托一家具有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锅炉灰进行干法装车、及时清运、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单位需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锅炉灰预估数量为78000吨/年。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本次招标其中的:(001)一标段;榆神能化锅炉灰运输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3.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普通货物运输),或提供投标人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并附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普通货物运输);
4.投标人须具有锅炉灰处置或综合利用资质(资质提供方式包括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等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处置或综合利用锅炉灰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渣灰类综合利用处置),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至少一页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
前)。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从2025年6月
到2025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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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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