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历天,质保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20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自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有效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1.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6月
至2025年6月1
,每天
9:00至12:0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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