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市政工程类日常维护维修项目标段五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标段五:石井净、石井分公司生产区域内构筑物、生产管道及附属设施等涉及的修缮、维修、优化及改造项目及市政工程类应急突发服务项目; | ||
招标内容 | 负责所属片区各分公司生产区域内构筑物、生产管道及附属设施等涉及的修缮、维修、优化及改造项目,并负责所属片区各分公司涉及的市政工程类应急突发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需求书等相关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49.68127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项目负责人1.3.1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3.2各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为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段一至标段五各配备至少2个,标段六配置至少3个,各标段其中一个厂的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兼任) 。1.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持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含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和各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1.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标段一至标段五至少各配备4个,标段六至少配置6个):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含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和各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1.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各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各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为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段一至标段五各配备至少2个,标段六配置至少3个,各标段其中一个厂的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兼任)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
2025年6月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
2025年6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