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中心城区部分社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二次管网)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朔城区中心城区部分社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二次管网)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14060000G3001498001 ),已由朔州市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朔州市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二次供热管网DN350-DN32 共2x41.295km,同时进行路面恢复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朔城区中心城区部分社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二次管网)EPC总承包:
项目审批文号:朔城发改字【2025】13号、朔城发改字【2025】34号
项目总投资:8831.07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费用约:4738.07万元
招标范围:包含工程的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建设地点:金沙园南平房区、南街小康村、万象城平房区、盛世佳园东平房区、府溪苑北平房区、朔西站南平房区、北苑小区西平房区及其他零散片区。
计划工期:54

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备案编号:140602202506060009-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朔城区中心城区部分社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二次管网)EPC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近五年内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录”(查询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查询企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企业);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企业资质……未处于“红牌警告”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朔城区中心城区部分社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二次管网)EPC总承包:
获取

: 2025-06-06 09:30 -- 2025-06-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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