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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行李处理系统增加固定式钢斜梯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6 深圳机场   机场行李   处理系统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深圳机场行李处理系统增加固定式钢斜梯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SZJC-SQ-GF-202注册后查看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45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上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服务期(天): 180 服务期说明: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30个日历日完成安装,达到初验条件;初验合格,试运行30个日历日后进行项目终验;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招标/采购范围: 安全爬梯主要用于设备巡视、检修、异常情况处置、滞留行李保障、预防安全隐患等场景,对行李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为保障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同时也为提高旅客行李保障环节的服务质量,拟计划采购一批定制固定式钢斜梯、工业防护栏杆、钢平台以及所有滑槽缝隙底部加装凹收集槽,对相关设备区域进行改造。
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范围: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2)合同内容:机械设备制造相关的设计或安装或调试或维修或维护等; (3)合同金额:单项有效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万元; (4)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谈判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文件获取开始(公告发布开始): 2025-06-06 12:00 文件获取截止: 2025-06-16 12:00
质疑截止: 2025-06-16 12: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2025-06-18 23:00
递交文件截止(公告发布截止): 2025-06-20 09:30 开标: 2025-06-20 09:30
文件获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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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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