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金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A2工区三分部劳务分包采购(2025年第五批次),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编号:DJ-20。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金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A2工区三分部劳务分包采购(2025年第五批次)。
2.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劳务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力工 |
工日 |
10035 |
2.4计划期限:2025年06月3至2025年12月3
。
2.5施工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丰林林场。
2.6付款方式:乙方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确认无误后,按月支付。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其 它:无。
3.采购预算:1505200.83元(大写:壹佰伍拾万零伍仟贰佰元捌角叁分)。
注:采购预算包含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5.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及自然人不适用)。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获取:2025年06月0
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
0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