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北凌河流域集镇区排水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本级财政+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注册后查看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主要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探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并配合交易发起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设计区域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北凌河流域新城花苑、民桥花苑、东城国际、银杏花苑等区域,具体以交易发起人出具的设计委托任务书为准。
(4)服务周期:总周期2历天。签订委托合同后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方案;工可报告及设计方案通过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8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专家及部门的审查。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注册后查看 |
海安开发区北凌河流域集镇区排水提质增效项目设计 |
40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交易发起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6月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
06月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要求: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项目负责人证书d.授权委托书;投标时,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e.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f.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