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平湖南综合物流枢纽项目盖板及以下工程,用地性质为S(铁路用地)+W0(物流用地),即地面层为铁路用地,铁路上盖空间为物流仓储用地。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东西处于广深铁路与京九铁路平湖编组站之间,北靠机荷高速公路,南邻水官高速。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1#、4#、5#、8#、9#、12#仓库的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幕墙、暖通等工程;(2)货物运输通道(T1、T4、T5)的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幕墙、暖通等工程;(3)坡道(P1、P3)的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平湖南综合物流枢纽项目盖板及以上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万m²。建筑高度最高为55m(含盖下11m)。物流仓库结构形式与主要结构参数采用钢混组合框架结构体系。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修订版)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3.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生产企业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最近连续2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需相关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具有投标物资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提供材料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3年内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有诉讼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为: 2025年6月
8:00时至2025年6月1
18:00时,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