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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10-7金沙河流域片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金沙河流域片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位于金沙河流域范围内,行政区划属于西安市长安区,项目区位于秦岭北麓,距西安市区28km,金沙河流域片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包括河道岸堤修复工程、区域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两大项,项目资金控制在3572.68万元。

(1)河道岸堤修复工程

此分项工程主要是对河渠进行生态修复,对现状水生生境差的金沙河河道段、排洪渠段进行清障整理:梳理排洪渠连通性,对缺失段查漏补缺,确保金沙河流域片区内排洪顺直通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范围总长度0.68km;排洪渠治理范围总长度4.22km,其中新建排洪渠609m,并进行全段清障。

(2)区域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此分项工程主要是对治理区内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扩容改造,其中,将污水站现状处理规模由1500m3/d提升至3000m3/d;现状排放水质标准提升至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限值。

项目投资总额:3572.6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10-7金沙河流域片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5年06月0 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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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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