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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樟木镇商品房项目砂石料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08 砂石料   砂石   石料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件号

需求项目

物资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01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机制砂

Ⅱ型

9300

要求3%税票

碎石

5-20mm

10000

要求3%税票

合计

 

19300

 

1.2最高限价:机制砂不超过104元/吨,碎石不超过100.5元/吨,最高限价为材料运抵至项目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杂费、安装费及按规定缴纳的除增值税外各项税费利润等。

1.3项目简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本项目共分三期进行实施,商品房一期分布范围为安居幸福街、南亚风情街与迪斯岗地块;商品房二期分布区域为中尼第一街地块;商品房三期分布区域为时尚文娱街地块。

总用地面积约34466㎡,总建筑面积75553㎡,含住宅建筑面积43188㎡、公寓4642㎡、商业21905㎡、社区邻里中心5818㎡,住房套数合计423套等。

1.4物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满足甲方及监理、业主施工要求。

1.5结算与支付方式: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97,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支付3%。如票据支付,6个月内账期票据100%由乙方贴息,12个月账期50%由乙方贴息。(接受项目提供6个月100%(供方承担贴息)的供应链金融产品)。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法人;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供应商均可参加。

三、评审方法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小组进行综合审查,通过初审、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货商。

四、供应商注册注册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5.1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方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要求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人对构成响应文件的资料逐页签字,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方。

5.2响应文件构成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报价表(附件2);

3.相关服务承诺,如垫资、其他增值服务(书面材料,格式自定);

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询价文件获取为2025年06月014:00-2025年06月13日14:00时前。)上传,递交即为上传成功

6.2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接受报价截止:2025年06月13日14: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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