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06月钢板桩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胜海中水回用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板桩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中水回用项目:胜海中水回用项目总规模为146466.91m2,总用地面积77.96亩,本次一期规模为59308m2,建筑面积13377.18m2,本次一期28座建(构)筑物,包括事故罐,调节罐,外排缓冲池,高密度沉淀池一,V型滤池,膜车间,高密度沉淀池二,AO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三,综合水池,污泥池及集水井、办公楼,臭氧制备间,风机房及配电室,药剂罐区、消防水池等。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采用高强预应力管桩+桩基承台+钢筋混凝土底板,配套建设供电照明、绿化、通信、给排水、道路等附属设施。此项目钢板桩租赁为包件01。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三路与银川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芳 15634408076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钢板桩租赁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租赁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预计租期、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及详细清单。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租赁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租赁经销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其他要求:开具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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