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3万元/年
最高限价:10.3万元/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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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
10.3 |
10.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包,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共计15台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项目地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服务期:3年;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标准及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2025年 6 月 10 日至2025年 6 月 16 日,每天
8:30至12:00,
15: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