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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09 电梯维保   电梯   维保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3万元/年

最高限价:10.3万元/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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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10.3

10.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包,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共计15台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项目地点: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服务期:3年;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标准及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2025年 6 月 10 日至2025年  6 月 16 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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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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